注册外资商贸企业
随着《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》的实施,取消了原来对外商投资者的地域限制,经营范围也得以扩大,注册资本也大大降低。在《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》下经营方式灵活,既可以合资、合作、独资方式设立,也可以授予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,还可以同时从事一种或几种销售业务,更重要的是,一旦获得批准,即自动拥有进出口权。因此,《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》的实施受到海外投资者的青睐。
设立形式
独资、合资、合作
注册资本要求(资本金应与经营规模相配合)
商品批发、贸易为人民币50万元
商品零售业为人民币30万元
其它服务业为人民币10万元
经营范围
从事零售业务的外商投资商贸企业
- 商品零售
- 自营商品进口
- 授予他人以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店铺
- 其它相关配套业务
从事批发、贸易业务的外商投资商贸企业
- 商品批发、贸易
- 佣金代理
- 商品进出口
- 其它相关配套业务
- 采购国内产品出口
- 可从事一种或几种销售业务,其经营的商品种类应在合同、章程的有关经营范围中注明
所需文件
外资商贸企业签订的商标、商号使用许可合同、技术转让合同、管理合同、服务合同等法律文件,应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报送
可行性研究报告
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
公司章程
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
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
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
银行资信证明
拟开设店铺的使用权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
进出口商品目录
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
会议记录
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
所需时间
约45 - 90个工作日
经营外资商贸企业所涉及的税项
增值稅
-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:17%
-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:4%
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达到 180 万人民币以上,且财务制度健全的商贸企业,其它则为小规模纳税人。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,因购货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。取得进出口权的,出口免税并退税。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进项税额,出口免税但不能退税
所得稅
外商投资商贸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%。由于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只针对外商投资生产性行业,因此,外商投资商贸企业不可享受税务优惠。但是,设在特定地区的可按 15%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例如深圳、上海浦东、厦门、海南等
职员社会保险(社保)
企业每月必须为职员支付一定的社保款项,该款项通常以员工月薪的百分比计算,由于各地生活水平不一,因此各地区的计提基数、计提比例也各有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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